九江市濂溪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濂溪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
2020-12-28 16:18:00
(2020年12月28日区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濂溪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濂溪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2月 2日-4日召开,会场设在区综合服务中心影剧院。
建议这次会议的议程为:
1.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审议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草案(书面),听取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草案的说明,审查批准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
3.审议区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书面),审查批准区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4.审议区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审查批准区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
5.听取和审议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6.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7.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8.表决通过区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人选;
9.其他事项。
如需调整代表大会召开时间,授权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作出决定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