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常委会关于2020年度工作评议大会测评结果的通报
2020-12-24 16:20:00
根据《濂溪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评议办法(试行)》和《区人大常委会2020年工作评议实施方案》安排,经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并报请区委同意,票决确定对区交通运输局、区医疗保障局、区文广新旅局、区农业农村局四个部门进行工作评议。评议工作自9月下旬全面启动以来,在区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调查组、被评议单位的共同努力和常委会委员及人大代表的积极参与下,经过为期3个多月的评议监督和整改落实,较好地完成了各阶段的任务。
12月23日,区人大常委会召开了2020年度工作评议大会。常委会组成人员共27名,实到22人。会上,四部门分别就专项工作进行了汇报、现场开展了人大代表询问和被评议单位应答、以及组成人员对四部门进行满意度测评投票。现将满意度测评结果通报如下:
区交通运输局得满意票22票;区医疗保障局得满意票20票,基本满意票2票;区文广新旅局得满意票19票,基本满意票3票;区农业农村局得满意票18票,基本满意票4票。四个被评议部门测评等级均为满意。
特此通报。
附件:区人大常委会2020年度工作评议满意度测评汇总表
区人大常委会
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附件
区人大常委会2020年度工作评议满意度测评
汇 总 表
部门名称 |
满意 |
基本满意 |
不满意 |
评定结果 |
区交通运输局 |
22 |
0 |
0 |
满意 |
区医疗保障局 |
20 |
2 |
0 |
满意 |
区文广新旅局 |
19 |
3 |
0 |
满意 |
区农业农村局 |
18 |
4 |
0 |
满意 |
说明:获得“满意”票数超过常委会组成人员数50%的,为满意;获得“满意”票数少于或等于常委会组成人员数50%,且“满意”和“基本满意”票数之和超过常委会组成人员数50%的,为基本满意;获得“满意”票数少于或等于常委会组成人员数50%,且“满意”和“基本满意”票数之和少于或等于常委会组成人员数50%的,为不满意。